物业档案管理办法-标侠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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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档案管理办法

1、物业档案建立的内容

  业主入伙资料

  业户家庭资料

  业户联系电话

  包括:正常情况下的联系电话和紧急情况下的联系电话,如家庭电话、单位电话、手机、呼机、E-mail地址等。

  业户室内装修管理资料

  包括:装修申请表、装修过程情况记录、管线变动情况等。

  业户日常维修资料

  包括:维修、维修回访等记录情况。

  业户反馈资料

  包括:服务质量回访记录、业户投诉及处理记录、业户意见征询、统计记录等。

2、物业档案管理的具体措施

  业户档案资料是在业户入伙以后逐步建立起来的,其内容包括业户的姓名、家庭情况、工作单位、联系方法、管理费收缴情况、室内装修管理(来自:)资料及物业独用部分使用及保养维修情况等。

  业户档案的收集

  ××物业设立档案室,建立相应规章制度,对业户档案进行严格管理。资料收集坚持内容丰富的原则。在实际工作中从需要出发,扩大资料来源,从时间上讲是在业主入伙时开始收集归档,实行业户一户一档。

  业户权籍资料管理

  从业户入伙开始,应着手权籍资料的收集工作,权籍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应做到条理清晰、完整齐全,便于查阅。管理和使用好权籍资料,动态反映业户权籍状况,为业户需求提供服务。

  业户档案的整理

  各个业务范围上收集到的信息资料,统一交档案员集中整理,整理的重点根据资料内容、来源进行分类,做到条理清晰、便于查阅。

3、业户档案的归档

  ××广场××号楼项目(---)管理处的业务接待将收集到的业户资料每月五日前提交档案中心。××物业档案中心员按照物业管理自身的内在规律个人工作总结范文,年度年终月度季度ta163和联系,将资料分类有序地保存,并输入计算机存档,运用计算机的先进手段进行档案资料的管理。

4、档案的利用

  为业户服务工作及时提供档案资料,直接或间接地为业户管理服务,从而有效地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

5、业户档案的管理

  业户档案的使用应有严格的规定,借阅必须由具备规定条件(来自:)的人员经登记后方可借出,归还时须由专人进行检查,如有破损,立即修复,严重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业户档案存放时要做好防火、防潮、防蛀工作,计算机使用时应防止电脑病毒侵入。

Editor:爱拾贝 www.daizuoa.com篇2:办公室档案管理规定

  办公室档案管理规定

  1.0办公室档案按人事档案、文件档案、资料档案分类,由办公室人事主管负责管理。

  2.0档案文件必须设专柜存放保管,存放必须分类编号,清楚编写文件目录,以便查阅。

  3.0凡经领导批示传阅的重要文件,必须随文将领导批示和付阅人员签字表格一并归档。

  4.0借阅档案须认真办理借阅登记手续,保证按时归档。

  5.0凡借阅重要密件,必须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借阅;所借阅的档案资料未经批准不得抄摘或复印。

  6.0档案管理人员要定时检查专柜,核对件数,做好防虫、防遗失,发现异常和被资、丢失等情况,及时向领导反映,妥善处理。如系人为造成,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篇3:设备技术档案管理办法

  设备技术档案管理办法

  1.目的

  设备技术档案是技术档案的重要组成部份,也是设备管理的基础工作之一,它真实地记载着设备一生中各阶段的技术状况、运行情况、管理使用与维修等历史记录和原始数据。为设备管理、使用、维修、改造更新和报废等工作决策提供依据,也为研究设备管理工作提供可靠的凭证。

  2.范围

  本管理办法包含生产厂所有设备设施的技术档案管理。

  3.职责

  设备科为本办法的归口管理部门

  4.工作程序及内容

  4.1要重视和完善设备技术档案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的原则,档案资料室负责设备技术档案的管理工作。

  4.2凡主要生产设备建立单台设备技术档案

  4.2.1新购置的设备或自制设备,在验收投产转入固定资产时,应逐台建档,暂存设备科,年终统一移送档案资料室,办清交接手续。

  4.2.2设备报废拆除后,其档案中有价值的部份应作资料保存。

  4.3应制定设备技术档案的收集、保管、鉴定、统计、使用、编研和借用等工作的规章制度以及档案管理人员的岗位责任制,确保设备技术档案的完整。

  4.4随机技术文件开箱验收移交后,随机归档;安装、大修、保养,改造等形成的文件材料,每项工作结束后,随即整理归档。综合性的技术文件,年终整理归档。

  4.5已归档的技术文件、材料需要修改或补充时,须经主管部门同意,经办人签字,其中重要的技术文件修订,须分管领导准后,方可按程序办理,但原件必须保存。

  4.6为适应设备维修的需要,对购进的设备、仪器等,必须按机型收集完整的设备技术资料(包括图纸)并装订成册,以便借阅使用。

篇4:声像档案管理办法

  声像档案管理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本公司的声像档案,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公司的声像档案是指本公司各部门或个人在社会实践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对国家、社会和公司有保存价值的录音、录像、照片、影片等辅以文字说明的历史记录。

  声像 档案一般由录单带、录像带、摄像带、影片(母片)、照片(含底片)等文字说明两部分组成。

  第三条 声像档案是本公司全宗的组成部分,必须由档案室实行集中统一管理。

  (二)声像档案资料的收集

  第四条 收集范围

  1.反映本公司主要职能活动工作成果和存在问题的声像资料;

  2.各级领导人和着名人物参加的与本公司有关的重大活动的声像资料;

  3.本公司有关人员组织或参加的重要会议,会见以及外事活动的声像资料。

  4.涉及本公司和邮电系统权益的声像资料。

  5.其它单位形成的与本公司有关的重要声像资料。

  6.其它具有保存价值的声像资料。

  第五条 收集时间

  1.声像档案资料应在形成后一个月内随立档部门其它载体形态的档案同时归档;如有特殊情况可以适当延长归档时间。

  2.档案部门应随时收集零散的具体保存价值的声像资料。

  第六条 收集要求

  1.录音带、录像带、摄像带、影片、照片(含底片)和文字说明要收集齐全,按时归档并建立归档控制措施。凡未按规定归档的,其形成费用不予报销,以防散失;

  2.接收原版、原件,特殊情况下可接收复制件;

  3.声像资料的内容要真实,底片、原件与影像、复制品怎么做?好的做法大全要相符。

  第七条 声像档案资料的征集

  1.档案部门有责任随时征集重要声像资料;

  2.在征集的声像资料中,凡涉及国家和全国邮电部门重大事件的,应向邮电部办公厅档案处报送目录。

  第八条 声像档案费用的报销

  本公司各部或个人凡按本办法第四条形成声像档案的费用,只要将档案资料按要求向档案归档,经档案室签字认可,财务部门应给予核报费用。

  (三)声像档案的整理〖HT〗

  第九条 声像档案的整理,包括分类、组合、排列和编目,使其系统起来,便于保管和利用。

  第十条 声像档案的整理由摄录人员负责,档案部门协助。

  第十一条 分类、编号

  1.照片档案按年代、问题分类。同属一类的照片按时间顺序编号,同时填写其底片号。底片在全宗内编流水号。格式:全宗号-流水号。

  2.录音带、录像带、摄像带按年代-问题分类,按内容编号。同一内容分录几盘的应视为一个案卷,编一个案卷号,然后每盘再依次编排序号。

  3.编注与其他载体档案相联系的参照号。格式为(档案形态)档号/(档案形态)档号。

  第十二条 保管期限:应视其内容的重要程度、时间、名称、可靠程度、有效性等因素,划定保管期限。

  第十三条 文字说明的编写

  1.文字说明基本内容包括事由、时间、地点、人物、背景、作者(摄制者)等。

  2.编写文字说明的要求:

  (1)准确揭示档案材料的内容,概括其反映的全部信息,标注项目正确齐全;

  (2)照片的自然张(内容相近的亦可以若干张)编写文字说明。录音带、录像带、报像带按案卷编写文字说明。一组声像资料联系密切的应加文字说明:

  (3)文字简洁、语言通顺;

  (4)时间用阿拉伯数字表示。

  第十四条 编制格式

  1. 照片编制采用横写格式。其格式为照片/底片号-文字说明-参见号-摄制时间-摄制者。

  2. 录音带、录像带、摄像带的编制格式:在盒套上置标注页。按要求逐项填写。

  第十五条 案卷要求

  1.将具有共同主题内容的若干份声像资料组成案卷,集中编放。

  2.卷内目录:

  照片、底片以自然张为单元填写卷内目录;

  录音、录像带、摄像带以盒为单元填写卷内目录。

  3.卷内备考表,用于说明卷内声像材料的整理、变动情况。

  第十六条 编目

  声像档案的着录依照GB3792.5-85《档案、着录规则》进行。

  (四)声像档案的保管

  第十七条 声像档案入库前要进行检查,对已被污损的,要进行必要的技术处理。

  第十八条 保管条件

  底片、胶片库温度应保持在13-15℃之间,相对湿度应保持35%-45%;

  照片库温应保持14-24℃,相对湿度应保持37.5%-67.5%;录音、录像带库温应保持18-24℃,相对湿度应保持40%-60%。

  第十九条 底片册、录音、录像带、摄像带应立放,磁带库必须避开30奥斯特以上的磁场,磁场盒与盒的间距不小于3mm;存放磁带最好不用铁皮柜。

  第二十条 对库存的照片档案,要两年检查一次。

  第二十一条 归档保存的声像档案,任何人不得私自撤销、抽出、清洗、消磁和涂改;销毁声像档案必须经过鉴定,征得归档单位同意,报经主管领导审批,登记造册。

  第二十二条 建立健全声像档案统计制度,做好声像档案收进、移出、库存数量、保管情况、提供利用及效果等项统计工作。

  (五)声像档案的开发利用

  第二十三条 编制声像档案目录、卡片等检索工具,为利用提供方便条件。

  第二十四条 建立声像档案借阅,利用制度,严格审批手续,根据声像档案的机密程度,确定利用范围。

  第二十五条 具有专利的声像档案,外单位利用时,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有关规定办理。已移交档案馆的,所得专利收益,原则上应拨给原移交单位,档案馆收取保管费。

  第二十六条 声像档案原版一般不得借出档案室之外。如有特殊需要,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限期外借。利用率高的声像档案可将复制件外借;外单位借用或复制声像档案,由档案室负责办理,并按有关规定收费,实行有偿服务。如在借用中造成损坏,则由借用单位负责赔偿。

  第二十七条 在不影响保密的前提下,各单位可利用声像档案举办报告会、展览会,编辑合性或专题性画册、资料片等,积极开发利用现在的声像档案。

篇5:第二人民医院财务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第二人民医院财务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1、医院会计档案的管理应接受卫生主管部门的指导和检查。

  2、医院每月、每年形成的会计核算资料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核、整理,按程序编号订装成册、归档管理。

  3、各种财务会计档案保管期限届满需要销毁时,应按国家规定执行。销毁时由本单位档案部门会同财务科共同鉴定、编制造册,并报请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方可进行。

  4、财务人员调离和离职必须办理移交手续。

  5、借阅财务会计档案必须履行审批、登记、注销手续。

  6、对会计业务的重要核算资料要设专柜严密管理。其他会计档案管理事项按会计制度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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