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资金管理制度[二篇]
XX集团资金管理制度
XX集团
二零零一年十一月
目录
第一章 总 则1
第二章 资金管理原则及收支分类1
第三章 经营活动资金收入的内容及管理2
第四章 投资活动资金收入的内容及管理2
第五章 筹资活动资金收入的内容及管理3
第六章 资金支出的审批与管理4
第七章 资金调拨的管理7
第八章 资金管理和检查7
第九章 统计报表7
第十章 附则8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集团系统内资金使用的监督和管理,加快资金的循环和周转,提高资金利润率,合理安排资金流向,保证资金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各子公司在银行开立结算账户,办理本单位的资金收支业务。
第三条 集团总部财务部设立资金管理岗位,负责集团的资金管理。同时,向子公司委派资金管理员,负责监督子公司的资金收支情况。
第二章 资金管理原则及收支分类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管理,是指集团的资金流入、流出等全过程的控制。
第五条 实行资金管理应坚持以下原则:
(一)集团所有资金收支必须纳入预算;
(二)坚持以收定支,量入为出;
(三)各项资金收支必须遵守国家方针政策、法规以及集团财务制度等有关规定。
第六条 资金收入的分类
(一)经营活动的资金收入;
(二)投资活动的资金收入;
(三)筹资活动的资金流入。
第七条 资金支出范围
(一)经营活动的资金支出
1、产品销售成本;
2、期间费用;
3、营业外支出和其他业务支出;
4、其它资金支出。
(二)投资活动资金支出
(三)分配股利
第三章 经营活动资金收入的内容及管理
第八条 经营活动的资金收入的内容
(一)销售产品、提供劳务取得的收入;
(二)收取的租金;
(三)其他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资金收入。
第九条 经营活动的资金收入管理
(一)各子公司在银行开立结算账户,所有经营活动的资金收入都应足额存入银行。
(二)各子公司资金管理员负责监督经营活动资金收入的入账情况。
(三)集团所属单位未经总裁批准,不得在银行或其他机构另立资金账户。
第四章 投资活动资金收入的内容及管理
第十条 投资活动资金收入范围
(一)收回投资资金;
(二)分得的股利资金;
(三)取得债券利息收入;
(四)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资金净额;
(五)收到与投资活动有关的其他资金。
第十一条 投资活动资金收入管理
(一) 项目投资责任人负责投资资金的回收及取得的收益,对于投资失误或资金无法收回的项目投资责任人要承担相关的责任;
(二)总部财务部应根据投资合同及年终决算情况,准确计算投资收益,督促投资收益按时收回;
(三)出售报废的固定资产必须有设备部门的报废鉴定,主管领导签署报废意见,完备的出库手续,总裁同意出售的决定,收取的资金要即时入账;
(四)转让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应根据有效的合同按期收回资金;
(五)总部财务部资金管理主管要合理安排、监督资金及时入账,确保资金流动不影响集团正常生产经营。
第五章 筹资活动资金收入的内容及管理
第十二条 资金筹集的原则
(一)合法性原则:资金筹集必须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接受国家的宏观调控;
(二)适量原则:合理预测资金需要量,防止盲目筹资;
(三)时效性原则:安排好资金供应时间,确保资金筹集与生产经营的协调一致;
(四)最低资金成本原则:综合分析各种筹资渠道,分析各种筹资成本,求得各种筹资方式最佳组合;
(五)资金结构合理原则:使财务风险与获利能力控制在最合理的水平。
第十三条 资金筹集渠道及审批程序
(一)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由总部财务部资金管理主管提出方案,财务总监复核,总裁批准;
(二)定向募股:由总部财务部资金管理主管提出方案,经董事局批准按法定程序执行;
(三)其他筹资方式。
第六章 资金支出的审批与管理
第十四条 事业部、子公司预算内资金支出的审批权限
说明:审批权限分三类:
1、审核:指管理部门及主管领导对该项开支的合理性提出初步意见。
2、审批:指有关领导经参考"审核"的意见后进行批准。
3、核准:指财务主管根据财务管理制度对已审批的支付款项从单据和数量上加以核准并备案。
工作事项使用部门总经理财务部总裁董事局财务总监
固定资产购置5000元以下提出①审批②核准③
5000-20万元提出①审核②审核③审批④核准⑤
20万元以上提出①审核②审核③审核④审批⑤核准⑥
货款支付5万元以下提出①审批②核准③
5万-50万元提出①审核②审核③审批④核准⑤
50万元以上提出①审核②审核③审核④审批⑤核准⑥
办公费提出①审批②核准③
招待费提出①审批②核准③
差旅费提出①审批②核准③
培训费提出①审批②核准③
通讯费提出①审批②核准③
宣传广告费用3000元以下提出①审批②核准③
3000元以上提出①审核②审核③审批④核准⑤
利息支出提出①审核②审核③审批④核准⑤
工资、奖金、福利提出①审批②核准③
对外捐款赞助提出①审核②审核③审核④审批⑤核准⑥
对外单位或私人借款提出①审核②审核③审核④审批⑤核准⑥
第十五条 事业部、子公司预算外资金审批权限
事业部、子公司预算外资金支出的审批程序为:使用部门提出,总经理审核,财务部审核,总裁审批,财务总监核准;如果有重大事项支出,应报董事局审批。
第十六条 集团总部预算内资金审批权限
工作事项使用部门部长行政总监财务部总裁董事局财务总监
固定资产购置5000元以下提出①审核②审批③核准④
5000-20万元提出①审核②审核③审批④核准⑤
20万元以上提出①审核②审核③审核④审批⑤核准⑥
办公费提出①审核②审批③核准④
招待费提出①审核②审批③核准④
差旅费提出①审核②审批③核准④
培训费提出①审核②审批③核准④
通讯费提出①审核②审批③核准④
宣传广告费用3000元以下提出①审核②审批③核准④
3000元以上提出①审核②审核③审批④核准⑤
工资、奖金、福利提出①审核②审批③核准④
对外捐款赞助提出①审核②审核③审核④审批⑤核准⑥
对外单位或私人借款提出①审核②审核③审核④审批⑤核准⑥
第十七条 集团总部预算外资金审批权限
总部预算外资金支出的审批程序为:使用部门提出,部长审核,行政总监审核,总裁审批,财务总监核准;如果有重大事项支出,应报董事局审批。
第十八条 资金支出的管理
(一)总部财务部组织各事业部、子公司编制资金收支预算。各事业部、子公司要严格按照下达的年度计划编制并向总部财务部报送季度、月度资金滚动计划,统筹安排,合理使用资金。
(二)各子公司资金管理员负责保管财务印章,严格按照上述资金支出审批权限与程序监督各项资金支出的执行。
(三)总部财务部资金管理业务建立资金收支周报、月报报送制度,各子公司资金管理员要定期及时向总部财务部汇报资金收支情况。
(四)所有单位不得坐支、套取现金,做到专款专用。
(五)员工借款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报销还款,须缴纳滞纳金,具体办法参见集团滞纳金管理细则。
第七章 资金调拨的管理
第十九条 总部财务部资金管理岗位负责各子公司之间的资金调拨。资金管理主管可以根据掌握的资金信息,在各子公司之间进行资金的划拨,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发生资金的划拨时,资金拨出单位借记"应收账款",贷记"银行存款";划入单位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应付账款"。
第八章 资金管理和检查
第二十条 总部以资金的安全性、效益性、流动性为中心,定期开展以下资金检查和管理工作,并根据检查情况,定期向总裁、董事局专题报告。
(一)定期检查各子公司的现金库存状况。
(二)定期检查各子公司的结算情况。
(三)定期检查各子公司银行存款的对账工作。
(四)对子公司汇出的10万元以上大额款项进行跟踪检查或抽查。
第九章 统计报表
第二十一条 各子公司必须在旬后1日内向总部财务部资金管理主管报送旬末银行存款、结算业务统计表,资金管理主管汇总后于旬后2日内报财务总监、总裁。
第二十二条 总部财务部资金管理主管要及时掌握各子公司银行存款余额,并且每天向财务总监报一次存款余额表。
第十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规则经呈董事局通过颁布实施,修改时由财务总监提出,董事局审批。
第二十四条 本规则由总部财务部负责解释说明。
爱拾贝-www.daizuoa.com篇2:集团公司资金管理制度1. 目的
为了加强集团经营管理,防范经营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2. 应用范围
适用于集团职能部门及各子公司。
3. 职责
3.1集团总部各管理部门及集团所属各子公司负责本部门大宗采购和资金安排计划,由主管副总裁按规定要求逐级审批。
3.2集团总部各管理部门及集团所属各子公司大宗采购和资金安排计划,由集团财务部门严格按照审批计划审核报销,对违反本规定的支出项目有权拒绝报销。
4. 具体规定
4.1财务印鉴保管制度
4.1.1集团财务部是集团及所属子公司的会计核算中心,必须严格执行财务印鉴二章分管并用制,即财务专用章由财务主管或总复核人负责保管,法人名章由出纳人员负责保管。财务人员在印章使用前须认真复核资金支付审批是否符合集团规定的审批程序,审核无误后方可盖章。
4.1.2财务部必须建立财务印鉴使用登记簿,对除上述正常经营资金支付业务范围以外用章,使用前须由印章保管人员认真登记,并随同用章人员取得主管副总裁的签字,方可加盖财务印鉴。对于以集团或子公司名义提供担保或司法鉴定等专用章,必须取得总裁签字。
4.2资金审批制度
4.2.1财务部库存现金的储备,必须严格按照《现金管理条例》规定的范围和支付的标准执行。
4.2.2集团及所属子公司经营性费用支出的审批权限规定如下:
4.2.2.1属于日常经营性必须支付的固定费用,如水电费、邮电通讯费、租赁费等,由主管经办人员、子公司总经理签字,财务总监批准即可到财务部办理付款手续。
4.2.2.2 对于日常经营性开支的费用,额度在200元以下的,由经办人员签字,集团职能部门经理或子公司总经理签字,财务部经理签字,即可到财务部办理付款(不包括招待费、出租车费)。额度超过200元以上的须经主管副总裁和财务总监签字。额度超过2000元以上的必须总裁签字。
4.2.2.3招待费用必须经集团职能部门经理、子公司总经理、主管副总裁、总裁的批准方可到财务部办理付款。
4.2.2.4对于20000元以上的支出,资金使用部门必须编制出支出预算,包括工程预算,经总裁办公会批准,由财务部在预算范围内控制执行。
4.3属于日常资本性支出的审批权限
4.3.1固定资产的购置:集团各职能部门及所属子公司年初必须编制购置计划,经总裁办公会批准,由财务部按计划控制使用。购置金额在10000元以下的,须由子公司经理、主管副总裁签字,超过10000元以上的须由总裁签字,方可到财务部办理付款手续。报销时,财务部要根据部门固定资产验收单,建立相应的固定资产管理卡片,并负责定期盘点。
4.3.2 对外投资:无论投资额度大小,必须经董事会批准,主管部门提出可行性分析报告,经专家论讨确定投资额,签定投资协议,取得合同及法律文书,经主管副总裁、总裁、董事长签字后方可到财力部办理付款手续。
4.4集团所属公司不得擅自对外拆出资金,不得擅自向外拆入资金,不得擅自对外提供担保抵押等一切与本公司无关的经济事务。
4.5集团内部资金调拔,无论额度大小,必须经总裁签字,财务部方可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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