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质量管理体系:监视和测量装置控制
房地产质量管理体系:监视和测量装置的控制
1 目的
确保测量设备的配置、使用、校准、贮存在受控状态下进行及测量结果的准确性。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现有的或新采购的或借用的测量设备的控制。
3 职责
3.1项目部负责测量设备的归口管理。
4 要求
4.1为确保本公司工程质量的监视和测量装置的最低配置
4.1.1为确保资源共享,在监视和测量装置提出配置需求时,可以由甲方、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三家之和满足监视和测量的需要。
4.1.2所有配置的检测和测量设备的精密度及使用时的准确度应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标准。
4.2对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监视和测量装置的管理要求
4.2.1由项目部敦促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提供监视和测量装置清单或台帐,并要求其按规定的周期,委托国家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进行校准,并负责日常保养和维护。
4.2.2各种检验和试验活动所使用的检测设备,对施工过程中用于控制特殊工序、特性的测量设备也应进行必要的校准,对所有的监视和测量装置都应粘贴《合格标签》、《限用标签》或《不合格标签》,如果是自行检验的设备,项目部还应敦促其编制内部校准规程。
4.2.3项目部必须要求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提供相应校准记录和清单的复印件。
4.2.4监视和测量装置未经校准不得使用,当发现设备偏离校准状态时,由项目部组织追踪和评定此前检验和试验结果的有效性,分析相关记录,并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
4.2.5各单位和部门必须保证监视和测量装置有适宜的使用环境,使用条件不具备时,不得进行工程测量检验。
4.3监视和测量装置的停用和报废
4.3.1当监视和测量装置不能满足使用要求时,应予以停用,并由项目部敦促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进行维修和校准.
4.3.2停用的监视和测量装置应予以标识。
4.4经维修的监视和测量装置仍不能达到规定使用要求时,应予以报废,报废的监视和测量装置没有撤出施工现场时应予以标识,项目部在一定时限内要求施工单位或监理单位把报废的监视和测量装置从施工现场撤出。
4.5公司编制并实施《测量设备控制准则》,以对现场使用的监视和测量装置实施控制,确保达到使用的要求。
Editor:爱拾贝 www.daizuoa.com篇2:房地产质量管理体系:标识和可追溯性房地产质量管理体系:标识和可追溯性
1 目的
对服务、管理工作及有形产品的特性及其状态进行标识,以便于识别并防止不合格产品或服务的使用或流出,通过标识为追溯提供依据。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公司有形产品(场所、设备、人员)和无形产品(服务)的标识。
3 职责
3.1行政事务部负责管辖范围内提供服务的标识控制。
3.2项目部、材料部负责对采购的有形产品的标识进行控制。
4 要求
4.1产品和服务特性的标识。
4.1.1标识应易于识别,无能是产品、项目、服务,还是机构、部门或人员。
4.1.2公司以标识牌、标签、色彩、场所、特定的符号、图形、图表,按规定使用的各种票据、记录、员工着装的型式、颜色及佩戴的工作卡和提供的相关书面程序等形式进行标识和向顾客提供指南。
4.1.3标识应规范、清晰,标识的位置应合理并便于顾客观察、了解。
4.1.4当有追溯要求时,应根据标识、追溯管理服务的要求、提供的服务的过程和结果。
4.2产品和服务检验状态的标识
4.2.1采购的有形产品的标识
a)采购的有形产品,由经办检验的人员在相关凭证上签字确认,作为检验状态标识;
b)贮存产品,不论是库房内贮存的或是在露天规定场地存放的,合格的按相关凭证上签字确认人作为标识,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应采用标牌或标签形式进行标识。
4.2.2采购的服务,如勘察设计、土建工程施工、装饰工程施工、设备安装、劳务等,相关部门有服务提供过程中和结束后进行检验或验收结论,标识其检验状态。
4.2.3对内或对外提供服务的结果,以公司定期或专项检查和评价结论,为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标识。
4.2.4服务或管理工作的有效性,以公司和顾客双重评价确定,但以顾客评价为主(回访记录、投诉记录标识)。
4.2.5有形产品检验状态的标识,应随其后的检验状态改变而改变,保持其标识与状态的一致性。
4.3公司制定并实施《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以及《施工现场标识设置管理规定》等,并保存相关的标识记录。
顾客财产
本公司针对顾客有提供顾客财产的如对物业的分割、装饰装修材料等,一律由顾客自行负责,因此在本公司不存在顾客财产。
篇3:房地产质量管理体系:与顾客有关过程房地产质量管理体系:与顾客有关的过程
1 目的
确保与顾客有关的要求明确、合理且公司具备满足要求的能力。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公司房地产项目销售、投标及提供相关服务和管理的要求进行评审控制。
3 职责
3.1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负责重大产品要求的评审其审批。
3.2市场营销部及各部门负责人评审由其职责权限内独立履行的有关产品的要求。
4 要求
4.1通过投标、招标、市场调研、与顾客洽谈、收集顾客反馈信息等方式确定顾客对产品的有关要求,顾客要求包括以下方面:
a)顾客明确规定的要求;
b)顾客要求必须达到的与产品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求;
c)公司确定的与有关的任何附加要求。
4.2凡涉及公司的房地产销售、投标及提供相关管理、服务的合同在正式签订或发布前应进行评审。评审应确保:
a)产品的各项要求得到明确规定,形成合同、标书等书面文件;
b)对顾客要求(包括口头要求)能准确理解,对公司与顾客书面合同或订单中表述不一致的条款或要求予以解决。
c)公司有能力通过有效的策划满足顾客对产品的各项要求。
4.3评审的方式应根据产品要求涉及的范围、内容和重要性,采用下列方式进行:
a)评审会议;
b)通过文件进行会签;
c)审核和批准;
d)组织相关专业人员进行确认。
无论采取何种形式,均应满足产品要求评审的目的及适用方便。
4.4当顾客对产品的要求发生变更时,责任部门应及时将变更的信息以适宜的方式传递到所有相关的职能部门,并对产品要求评审的文件进行相应修改。
4.5公司制定并实施《与顾客有关过程控制准则》,以规范产品要求评审的活动,并对评审结果及后续的跟踪措施进行记录。
4.6为充分而准确地了解顾客的要求,公司建立与顾客沟通的双向机制,以了解顾客对公司的产品或服务的满意度,以不断发现问题、采取措施实施持续改进,与顾客沟通的内容包括以下方面的信息:
a)顾客规定的要求,包括对交付及交付后活动的要求及变更方面的要求;
b)问询、合同或订单在执行中发生问题时的协商处理或修改;
c)顾客反馈的信息,包括受理顾客的抱怨和投诉意见。
4.7与顾客沟通的方式通常包括:顾客来人、电话、传真、通信、上门等。
4.8必要时,与顾客的沟通应形成记录。
4.9公司制定并实施《投诉处理管理办法》以确保持续满足顾客的要求,增强顾客满意。
篇4:房地产质量管理体系:质量手册房地产质量管理体系:质量手册
1 目的
确保质量手册编制的符合性、适用性和使用的有效性。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质量手册的形成、使用和处置。
3 职责
管理者代表负责质量手册的控制,行政事务部负责具体实施。
4 要求
4.1质量手册的内容
4.1.1公司质量管理体系的范围,包括产品、过程以及组织机构等的内容,对于产品实现过程要求的任何删减、细节及合理性说明。
4.1.2说明为组织质量管理体系而编制的形成文件的程序或对其引用的情况。
4.1.3对质量管理体系中众多相互关联的过程之间的相互作用和顺序进行描述。
4.2质量手册的编制
4.2.1在总经理的授权下由管理者代表负责组织编制。
4.2.2质量手册的编制原则
a)符合GB/T19001-20**标准的要求;
b)满足本公司房地产开发、建设、经营和服务的需要;
c)切合本公司的实际;
d)符合适宜的法律法规、条例的规定和要求;
e)繁简程序与工作的复杂性、所需技能和员工的培训程度或资格相适应。
4.2.3质量手册由管理者代表审核,总经理批准发布。
4.3质量手册的发放
4.3.1质量手册的发放范围
a)在质量管理体系覆盖范围内的所有领导层和部门;
b)经管理者代表批准,不属于体系覆盖范围内的集团公司及下属有关部门或人员;
c)经管理者代表批准,向第二方(顾客)提供,向第三方如认证机构提供。
4.3.2发放和提供的质量手册是规范的文本并加盖文件控制印章。
4.3.3质量手册的发放记录及正本由行政事务部保存,发放和提供的质量手册均为副本。
4.4质量手册的更改
4.4.1质量手册的更改需经管理者代表审核,总经理批准。具体的更改方式、方法和更改标识按《文件控制程序》的有关规定执行。
4.4.2质量手册的更改仅对受控文件进行。行政事务部保存的正本同时进行更改,且需将质量手册的更改通知单一并保存。储存于电子媒体上的相应文件在更改时应同时更改。
4.4.3换版更改的实施者应在换版和更改的同时,在质量手册的"修订状态控制页"上予以记录,并按《文件控制程序》的规定做好其他相关更改记录。
4.4.4当公司内外部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总经理认为有必要时,质量手册应予以换版,以保持其适宜性。
4.4.5质量手册的换版按《文件控制程序》的相应规定执行。
4.5质量手册的使用
4.5.1质量手册的持有者应认真学习、深刻理解质量手册的内容、规定和要求,并贯彻实施。
4.5.2质量手册应妥善保存、不得复制、转借和未经授权的更改。
4.6质量手册的作废
4.6.1质量手册更改或换版的同时,应撤出作废的文件,须留作资料的应在作废文件上加盖"作废文件"的印章。
4.6.2作废的文件由行政事务部负责回收,定期或立即集中销毁。
篇5:房地产质量管理体系:质量方针质量目标房地产质量管理体系: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
1 目的
为规范企业行为,提高管理水平,适应公司发展和满足顾客的需要和期望,公司制定并实施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房地产项目开发经营管理和服务中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的制定、发布和控制。
3 职责
总经理负责制定、发布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各职能部门负责实施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
4 要求
4.1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及解释。
4.1.1质量方针
精心策划、开拓创新、科学管理、争创一流。
4.1.2质量目标
预售商品房按期交付率100%;
商品房年销售额完成计划指标率90%以上;
企业信誉或其开发项目工程被评为优级;
业主有效投诉率<1%;
年度内无重大责任事故。
4.1.3质量方针的内涵
★精心策划--聘请全国最有名的策划咨询机构(功能定位、容积率、建筑风格、空间布局、景观设计、材料设备选用);挖掘用地最大潜能;发挥用地环境价值(自然环境、人文环境、商业环境、交通环境、城市区位定位环境);不断拓展延伸价值(售后服务、品牌效应、质量保证、文化艺术含量)。
★开拓创新--树立创新意识、培育创新能力、做别人想不到也做不到的,树立品牌知名度。
★科学管理--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建立一切以客户为中心的宗旨,规范企业行为,实现整体优化。
★争创一流--一流的规划、一流设计、一流的施工、一流的材料设备、一流的品质、一流的服务。
4.1.4质量目标的核定
(1)预售商品房按期交付率。
●按年度统计计算;
●按房地产开发项目分别计算;
●每一份预售合同为一个计算单位;
●以办理手续为交付。
预售商品房按期交付率=所按期交付预售合同数/年签订预售合同数×100%
(2)企业信誉评价。
●三年内获得的最高等级评价;
●当有关部门进行相关评价时此项目标成立;
●评价的名片可以是"信誉度"、"资信度"、"守法度"、"等级"、"示范小区"、"优质工程"、"样板工程"、"最佳设计"、"环境美化"等及其相关名称;
●评价的部门可以是,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银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他具有资格进行评价的部门。可以是地方性的,可以是国家部委的,也可以是协会性的。
(3)业主有效投诉率。
●以办理手续的业主为投诉主体;
●以房地产开发项目分别计算;
●以公司责任为判定有效的依据;
●以年度为计算。
业主有效投诉率=业主有效投诉件数/业主总数×100%
(4)年度内无重大责任事故。
●按房地产开发项目分别统计计算;
●重大责任事故系指:
a)国家相关法规规定的工伤、死亡事故;
b)由消防主管部门判定的重大责任火灾;
c)公司自责造成的重大停工、延期完工、返工(指经济损失在20万元以上或影响交付使用);
d)由于管理和工作失误造成的材料、构件、配件、设备损坏报废及其他不适用(指经济损失在20万元以上)。
4.2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的实施要求。
4.2.1在公司内部宣传质量方针和目标,在各个层次上进行沟通和传达,使相关人员都能理解并贯彻执行,以确保质量方针/目标的有效实施。
4.2.2将总体质量目标进行分解和细化,建立一个按部门或层次展开的质量目标系统,质量目标应根据实施情况和环境变化进行适当的调整/修订。
4.2.3为保持质量方针的持续适宜性,应每三年进行一次评审和修订,以适应公司发展和内外部环境变化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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