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管理准则
卫生管理准则
1.本公司为维护员工健康及工作场所环境卫生,特订定本准则。
2.凡本公司卫生事宜,除另有规定外,悉依本准则行之。
3.本公司卫生事宜,除总务及生产单位(安全卫生委员会)负责外,全体人员,须一体确实遵行。
4.凡新进入员必须了解卫生的重要与应用的知识。
5.各工作场所内,均须保持整洁,不得堆积足以发生臭气或有碍卫生之垃圾、污垢或碎屑。
6.各工作场所内之走道及阶梯,至少须每日清扫一次,并须采用适当方法减少灰尘的飞扬。
7.各工作场所内,应严禁随地吐痰。
8.饮水必须清洁。
9.洗手间、厕所、更衣室及其他卫生设施,必须特别保持清洁。
10.排水沟应经常清除污秽,保持清洁畅通。
11.凡可能寄生传染菌的原料,应于使用前施以适当的消毒。
12.凡可能产生有碍卫生的气体、尘灰、粉末之工作,应遵守下列规定:
(1)采用适当方法减少此项有害物的产生。
(2)使用密闭器具以防止此项有害物的散发。
(3)于发生此项有害物的最近处,按其性质分别作凝结、沉淀、吸引或排除等处置。
13.凡处理有毒物或高热物体的工作或从事于有尘埃、粉末或有毒气体散布场所的工作,或暴露于有害光线中的工作等,须着用防护服装或器具者,应按其性质制备。
从事于前项工作人员,对于本公司设备的防护服装或器具,必须善用。
14.各工作场所的采光,应依下列的规定:
(1)各工作部门须有充分的光线。
(2)光线须有适宜的分布。
(3)须防止光线的眩耀及闪动。
15.各工作场所的窗面及照明器具的透光部分,均须保持清洁,勿使有所掩蔽。
16.凡阶梯、升降机上下处及机械危险部分,均须有适度的光线。
17.各工作场所应保持适当的温度,温度之调整以暖气冷气或通风等方法行之。
18.各工作场所应充分使空气流通。
19.食堂及厨房之一切用具及环境,均须保持清洁卫生。
20.垃圾、污物、废弃物等的清除,必须合乎卫生的要求,放置于所规定的场所或箱子内,不得任意乱倒堆积。
21.公司应设置甲种急救药品设备并存放于小箱或小橱内,置于明显之处以防污染而便利取用。每月必须检查一次,其内容物有缺时应随时补充。
22.本准则经呈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Editor:爱拾贝 www.daizuoa.com篇2:工业安全管理准则工业安全管理准则
□ 总则
(一)本公司为维护公共安全及避免人员物品之损害特订本准则。
(二)本准则所称安全管理,包括空袭、火灾、窃盗、风灾、地震、水灾及身体伤害的预防及抢救之一切措施。
(三)本公司安全管理,除依政府法令规定外,悉依本准则办理。
(四)安全管理之指挥监督除身体伤害由平时业务上的主管人员指挥监督外,应组织统一安全卫生委员会及消防队。本公司人员均有防止灾变及抢救损害的职责。
(五)领班以上的干部均应熟悉有关安全管理的准则,并监督训练属下人员确实遵守。
(六)本公司现场工作人员应视其智力体力调配适当的工作,俾危险发生时,能从容应付。
(七)代理人员必须熟悉被代理人有关安全管理方面的职责。
(八)危险发生时,除采取必要行动外并应立即向上级人员报告。
□ 火灾防护
(九)仓库及工厂内应严禁吸烟及携带引火物品,但在规定时间及地点吸烟不在此限。
(十)工场门户应向外开,工作时间不得下锁。
(十一)易燃及爆炸等危险物品应放于安全地点,除必要之数量外,不得携入工作场所。
(十二)仓库应指派专人看守,并标明“严禁烟火”字样,如系储藏挥发性易燃物,并应注意温度及通风。
(十三)灭火设备应照规定设置,放在明显容易取用之地点,并定期检查,应保持随时可用之状态,同时要熟练使用方法。
(十四)电线不得接用过大保险丝,电力使用后,应确实关闭电源。
(十五)使用氧气乙炔焊接时,应注意附近有无易燃物品,使用易燃物品的人员需经严格训练,并应有监工人员在场。
(十六)电器设备应经常检查,台风、地震后更应立刻检查有无损害。
(十七)炉灶、烟囱、煤气等易引起燃烧的设备应经常检查。下班时并应检查处理后始得离开工作场所。
(十八)使用电器设备或易燃物发生故障时,或增接电器设备均应请示上级人员,后通知专门人员办理。
(十九)首先发现起火的人,应立即呼救,并停止工作,迅速关闭电源或其他火源。在场员工,均应立刻协同灭火。
(二十)发现火灾应迅速将着火物附近的可燃物移开。
(二十一)火灾时工作单位主管应一面参加抢救,一面沉着指挥救火,并速通知本公司的消防队,必要时应通知本地消防队协同抢救,并应通知其他单位戒备,如有大钟应即敲打。
(二十二)火警发生时,电话总机应优先接通火警电话。
(二十三)如火势一时不能扑灭,主管人员应一面指挥救火,一面指挥抢救人员及物品。
(二十四)救火时,应特别注意下列事项:
1.油类或电线失火,应用砂或地毯等物扑灭,切勿用水灌救。
2.衣服着火,立即在地上打滚,较易扑灭。
3.先救人,后抢物。抢救物品时,应先抢救帐册、凭证及重要文件或贵重物品。
4.在火烟中抢救,应用湿手巾掩着口鼻。
5.如火焰封住出路口,应利用绳索或电线等物从窗口逃生。
□ 窃盗防范
(二十五)现金、贵重物品及机要文件,下班后应放置于安全之橱柜中,指定专员负责保管。
(二十六)守卫人员应随时注意进出人员。
(二十七)夜间值勤的守卫人员,应于规定时间在公司内巡逻。
(二十八)主管对经管财物人员应随时注意其私生活是否严谨,以防监守自盗。
(二十九)携出物品时,应先取具公司规定之物品携出证件,保卫人员凭证查验放行。
(三十)办公室应于夜间加班人员离去后关闭门窗,并确实下锁。
(三十一)窃案发生后,应保护现场,报有关单位侦察。
□ 风灾、水灾、地震之防护
(三十二)气象机关发布台风警报后,守卫及有关单位应随时注意收听报告台风动向的广播转知总经理、经理或厂长。
(三十三)台风接近本地区前,采取下列预防措施:
1.关闭门户,如有特别防范设备,亦应装上。
2.熄灭炉火,关闭不必要之电源或煤气。
3.重要文件及物品放置于安全地点。
4.放在室外不堪雨淋的物品,应搬进室内,或加以适当之遮盖。
5.准备手电筒、蜡烛、油灯等照明物品及雨衣、雨鞋等雨具。
6.门窗如有损坏,应紧急修缮。
7.指定必要人员,集中待命,准备抢救灾害。
8.准备必需药品及干粮。
(三十四)强烈台风袭击时,应采取下列措施:
1.关闭电源或煤气来源。
2.非绝对必要,不可生火,生火时应严密戒备。
3.重要文件或物品应有专人看管。
4.门窗破坏时,警戒人员应采取紧急措施。
(三十五)公司房舍有被洪水冲及之处,应采取紧急预防措施。
(三十六)为防止震灾,易燃物不应放在高处,以免落地造成灾害。
□ 身体伤害的预防
(三十七)有危险性之工作应由熟练人员担任,派人在场监督。
(三十八)发生伤害时,应急将受伤者送劳工保险指定医院治疗。
(三十九)工作地点的顶上可能落下伤人物体时,工作人员应戴安全盔帽。
(四十)使用强烈腐蚀性的浓酸时,应使用安全的工具,避免与身体接触。
(四十一)在灰尘飞扬中工作者,应带上口罩及眼镜。
(四十二)使用电气器材时,应注意绝缘是否完全及是否有导电物体接近电源。
(四十三)操作起重机时,应注意吊起物体底下及附近是否有人。
(四十四)使用塔架或扶梯,应严密检查是否坚固。
(四十五)玻璃、洋钉或铁丝等不得任意抛弃。
(四十六)不得穿着松弛衣裤操作机器或走近操作中之机器。
(四十七)工具应放置于工具箱中,工具箱应尽量放在地面。
(四十八)尖锐工具应有防护圈盖,且不得放置于衣袋中。
(四十九)锻铸或焊接时应注意远离他人,并应戴必要的眼罩。
五十)汽车机车、堆高机、起重机其驾驶员必须领有驾驶执照或为公司指定人员,无照人员不得驾车,亦不得练习驾车。
(五十一)驾驶汽车或机车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五十二)特种作业的监督人员应明了该项作业的特殊危险,随时告知其属下工作人员。
(五十三)遇停电时要立刻关闭总开关,送电时在开各开关之前,要先开总开关。开主开关时须预先与关系者联络。
(五十四)凡电器机器的修理,更换保险丝检查或其他有触电之危险时必先关闭开关而后行之。
(五十五)高压电线作业未先确认死线前不可进行作业。
□ 机械工具的处理
(五十六)使用机械工具前必须先检点有无异状,无异状时始可使用。
(五十七)初次用的机械或新装置使用的机械类,必须得所属主客的准许,并听取说明后始可操作之。
(五十八)原动机或动力传动装置,开始发动时应先用口号(呼声)或适当的方法联络同事周知,再确认周围的安全状态后行之。
(五十九)机械的清扫注油时应转动停止后行之,但得特别许可时不在此限。
(六十)如无必要避免机械的空运转。
(六十一)计器类要经常做正确的保养,尤其是密闭加压机械更要严加留意。
(六十二)对于压力计、温度计及其他计器类要特别小心操作,并在其规定的示度范围内使用。
(六十三)玻璃器具材料等的装卸、切断或其他使用均需留心,慎防破损,除非经特别允许作业外,一定要戴手套工作。
□ 空袭的防护
(六十四)关于空袭的防护,应严格遵守政府防空法令规定外,悉依本准则办理。
(六十五)本办法所称空袭避难,系指发布紧急警报后,或突然遭受空袭时,人员、车辆、重要文件所应采取的避难行动。
(六十六)实施避离时,应遵守下列事项:
1.关闭门户,熄灭炉灶烟火,关闭自来水龙头。
2.应接受服勤人员的指导,不得在街巷之间、防空壕洞前或户外徘徊观望。
3.敌机临空投弹时,应躺伏地上,紧靠墙基,将头部及胸部稍微抬起,使腕着力于地,并以棉花掩塞耳孔,口略张开,以防爆炸及震动的伤害。
4.守卫及接线员注意警报音响,或携带半导体收音机,收听广播消息。
5.凡参加消防队组织的人员,应依照规定执行勤务。
(六十七)紧急警报发布后,人员行动准则如下:
1.公司的人员,应立刻携带重要文件、帐册、财务等进入指定的地下室或坚固建筑物底层,实施避难。
2.工厂人员,携带重要文件、帐册、财务等应就近利用地形地物,实施掩蔽。
(六十八)紧急警报发布后,车辆(包括甲、乙种车辆)行动准则如下:
1.在市区内行驶中的车辆,应就近向马路两旁疏开停放,但在干道向郊外行驶中的车辆,得继续驶往郊外疏散。
2.在市区停放的车辆,应一律禁止行驶。
3.在郊区的车辆,不得进入市区,就近疏开掩蔽。
(六十九)紧急警报发布后,消防人员应立即出动,驶往指定地点,分别执行下列各项任务:
1.维持秩序。
2.指挥人车避离掩蔽。
3.保护公司安全。
(七十)夜间听到警报,守卫人员立即熄灭一切灯火,严禁露光。
(七十一)本准则经呈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篇3:公司警卫人员值勤准则公司警卫人员值勤准则
(一)总则
第一条 本公司为使警卫人员值勤执行任务有所依据,特订定本准则。
第二条 警卫人员的服勤,系代表本公司执行职务。
第三条 警卫勤务应每日24小时执行不辍,其各班服勤时间,由警卫课订定呈准公布实施。
第四条 警卫人员的职责规定如下:
1.工厂及办公处所各种事故之预防,警戒及厂区(房)巡逻事项。
2.工厂及办公处所突发事故之应急措施。
3.进出工厂及办公处所的外宾及员工之管制,联络登记事项。
4.进出工厂车辆的管制事项。
5.进出工厂物品的查验及放行。
6.防止窃盗,协助维持工厂及办公处所秩序。
7.其他交办事项的处理。
第五条 警卫人员除前条各项职责外应恪守本公司一切规定,尤应严遵下列守则:
1.应绝对服从上级命令,切实执行任务 ,不得偏袒徇私。
2.平时应谨言慎行,执行职务时态度和蔼严正,不亢不卑。
3.服勤中应整肃服装仪容,对于应急及防身器具等应经常佩带,或储备齐全,以应不时之需。
4.服勤中应时刻提高警觉,遇有重大灾变时,更应临危不乱,果断敏捷,作适当之处置,并立即报告上级。
5.服勤中应严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或酗酒、闲聊、阅读书报、睡觉等失职情事。
6.应熟记厂内各处之水、电、燃料、开关、门锁及消防器材放置地点,以免临急慌乱,对重要路口电灯、门窗、篱墙等有缺损时,应即建议厂务单位处理。
7.应管制入厂人、物、车辆,对未挂识别证或未办妥入厂手续者,一概不准入厂,并绝对禁止携(夹)带违禁品入厂,除工厂需料外对危险或易燃品应严拒携入。
8.应遵照巡逻路线按时或不定时巡逻工厂各处。
9.交换班时,应将注意事项交代清楚,并将服勤中所见重要事项或事故,以及巡逻时间等登列)入“警卫日志簿”,检附有关资料逐日分呈厂单位及警卫课核阅。
(二)人员管制
第六条 辅导员工遵守各项规定,并制止不法行为的发生,维持工厂及办公处所秩序。
第七条 确实管制员工上下班,迟到、早退、加班人员的考勤卡纪录。
第八条 员工在勤务中因公或事(病)假离厂时,应切实查验公出申请书或请假记录卡,始允其外出,并在公出单或到工卡上记录离厂,回厂时间以备查考。
各级人员公出或事(病)假之核准权责由各厂订定列表送警卫室执行。
经副理以上人员由警卫登记进出。
第九条 上班时间内除公事接洽外,一律谢绝会客。
第十条 外界来宾到厂接洽业务或参观访问,以及厂商的营业、采购、检查、安装人员等应至警卫室办理入厂手续,发给来宾证,并联络有关单位接待。非经厂单位人员接待,不得任其进入厂区。
第十一条 协力厂商长期派驻工厂人员,得凭厂务单位发给之识别证进出工厂。
第十二条 假日加班人员或因事需进厂者,应凭厂务单位所送之名单核对相符后,准予进厂。但本厂课长(含副课长)以上人员得于登记后进厂。
第十三条 公司或其他各厂同仁得凭识别证办理登记后进厂。
第十四条 厂内住宿人员,在勤务时间外,凭住宿证进出工厂,但夜间不按规定时间出入厂者,应即通知舍监室处理。
(三)物品管制
第十五条 物品放行应凭核准的放行单核对无误始得放行。
经警卫签认后之放行单由警卫室按顺序装订保管。
放行物品的分类(如材物料、半成品、成品、用品、资产、废料、机械设备等)及授权核准人员由各厂订定列表送警卫室执行。
第十六条 各协力厂商交货时所随带他家厂商物品的运出,在进厂时先由警卫人员查验登记于离厂时再经警卫人员依原登记查对符合后始予放行。
第十七条 离厂人员经警卫查获有私带公物或他人物品之嫌者,暂扣留物品,并以下列程序处理:
1.记录携带人所属单位、姓名、时间、地点。
2.由携带者亲书理由,注明品名、数量,由何处取得等。
3.情况严重时,不得让当事人离厂,应速呈报处理。
第十八条 厂内住宿人员携带人个物品出厂时,按下列所定处理:
1.携带行李、包裹、提箱等大件物品者,应凭舍监室开立之放行单放行。
2.携带一般日常用品者,由警卫人员查验后放行。
第十九条 本公司员工及一般外宾不准携带照相机进厂,遇有特殊情况,如参观、访问或外籍人员携带照相机者,应按厂单位主管所示处理。
第二十条 同仁进入工厂上班不准携带与本公司产品相似的产品,厂内住宿人员如因需要,经厂务单位开立证明单者(注明品种、型号)准予携带进厂。但携带出厂者,应凭厂务单位开立的物品放行单,经查验无误后放行。
(四)车辆管制
第二十一条 本厂各型车辆(汽车、机车)出厂凭厂单位的核派单放行。
第二十二条 外宾车辆进入工厂,除随车人员按本准则第十条及第十一条办理外,依下列所定处理:
1.持有证明来厂交货或提货之车辆,准予驶入厂区内有关处所。
2.一般接洽业务或参观访问,以及厂商之营业、采购、检查、安装等人员所乘车辆,一律按指定位置依序停放,不照规定者,警卫应即时纠正。
第二十三条 公司或其他各厂车辆进厂,除随车人员按本准则第十三条处理外,应依第二十二条规定所处理。
第二十四条 进出工厂车辆应一律检查,进厂车辆当注意有无载有违禁、危险或易燃物品,出厂车辆载有货物时,应凭放行单查验无误后放行。
(五)紧急事件之处理
第二十五条 发现窃盗时,以收回失窃物为首要,并应立即呈请处理。
第二十六条 警卫人员应熟练安全装备的使用。了解配置地点,紧急事发生时应镇静以最有效方法使灾害减少至最低限度,不可慌张误事,视情况按下列程序处置:
1.判断情况若尚可镇压消除时,速采取行动,并报告上级及通知厂务单位。
2.判断事故无法镇压,应急速通报有关单位。
3.日间灾害急报有关主管,夜间灾害急报派出所,消防单位或救难单位。
第二十七条 夜间或休假日近邻发生灾难时,应将所知及判断是否波及本厂等情形,迅速通报有关主管。
(六)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准则如有未尽事宜,得随时以命令补充或修正。
第二十九条 本准则经呈奉总经理核准后实施,修改时亦同。
篇4:卫生服务质量评估试点工作总结报告卫生服务质量评估试点工作总结报告
卫生服务质量评估试点工作总结报告重庆市卫生Ⅷ项目办公室:为了提高乡镇卫生院卫生服务质量,加强卫生服务质量管理,根据《重庆市卫生Ⅷ项目办公室关于认真开展卫生服务质量评估工作的通知》,结合贯彻卫生部关于“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主题”的医院管理年活动为契机,我区于20**年4月开始对原天城区4个中心卫生院按照世界银行贷款卫生部国外贷款办制定的《农村乡镇卫生院卫生服务质量综合评价操作指南》工具,认真开展了卫生服务质量评估的试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现将开展此项工作有关情况小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今年是卫生部开展的医院管理年,也是市卫Ⅷ项目办卫生服务质量新一轮评估,为了把医院管理年活动的开展与新一轮卫生质量服务的评估有机地结合起来,加强对“两项”工作开展的领导,成立了万州区卫生局卫生Ⅷ项目卫生服务质量评估小组,由局长欧序生同志任组长,副局长何登阔同志、农村卫生科科长张乐同志、规财科科长方华洲任副组长,卫生局各相关科室人员及A
3、B1领域专家和官员为成员,负责全区卫生Ⅷ项目卫生服务质量评价工作。各中心卫生院也相继成立了由院长为组长,各科室主任及卫生信息统计人员为成员的卫生服务质量管理评估领导小组,负责自我评估工作;由业务院长为组长,相关专业技术骨干为成员的卫生服务质量改进小组,在院长的领导下负责制定质量改进计划、措施、步骤和方法,并具体开展质量改进工作。
二、精心准备,确保质量
1、4月份的基线评估实施过程中,四个中心卫生院对该项工作未引起足够重视,应付了事,未严格按评价原则及方法开展评价,评价指标理解有误而致评分不准确。为了认真、持续地开展好卫生服务质量的评估工作,通过内部和外部评估的手段达到促进卫生服务质量提高的目的,并将此项工作向我区非项目乡镇卫生院延伸,我区于8月3日至5日举办了全区14个中心卫生院院长、分管医疗质量的副院长、开展卫生服务质量评估的工作人员、片区综合督导员、项目办B1、B2领域专家官员共62人参加的卫生Ⅷ项目卫生服务质量评价培训班。重庆市项目办B1领域专家王邦金同志亲自来万专题讲解了卫生服务质量评价的实施,参加培训的同志都认识到了开展卫生服务质量评价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决定于20**年10月开始对非项目中心卫生院进行第一次评估。
2、各中心卫生院参会人员回院后对本单位评估小组进行评估技术培训,重点是学习和研究评估方法、资料、数据的收集技巧;并组织全院医务人员进行学习,主要内容是评估的目的和方法以及卫生服务质量的改进方法,最终达到人人参与卫生服务质量评估和质量改进的目的。
3、各中心卫生院建立了评估质量考核制度,根据卫生院实际印制了调查表、评分表,以确保评估质量。
三、坚持原则,严格评估
1、各中心卫生院按照评价指南对20**年5月—8月服务质量进行了认真自评,评价结果见附表一;
2、区卫生局组织项目专家及官员于20**年10月分别对四个中心卫生院进行了外部评估,评估结果见附表二。
四、认真分析,查找问题
1、通过各中心卫生院自评及卫生局外部评估,第二次外部评估较第一次基线评估情况较好,但仍然存在质量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分水中心卫生院中级职称仅占9.6%,余家中心卫生院中级职称占12.%,职称结构比例不达标;
(2)选择本院住院分娩率低,四个中心卫生院平均住院分娩率为54%;
(3)0—7岁儿童体检率及孕产妇系统管理率低,儿童体检率平均为55.5%;孕产妇系统管理率平均为53.1%;
(4)消毒执行规范上,对一次性用品的处理仍欠规范,一次性用品销毁登记不全;
(5)用药规范性:通过5-8月份自评情况及8月份外部评估资料显示,基本药物使用率较低;
(6)各种医疗文书书写上均欠规范;
(7)次均门诊药品费用和次均住院费超标,次均门诊药品费用为22.7元,次均住院费用为716.2元。
2、改进情况
(1)由于区项目办制定了统一的自我评价表,把外部评估各项指标分解,自评及外部评估细致,结果较规范,有利于横向比和纵向比
2)通过卫生服务质量评估的培训,各中心卫生院人员对统计指标掌握情况较基线评估好
3)基线评估过程中外部评估只对服务可及性和操作规范性中的一项指标进行抽查评价,不能客观反映真实情况,在第二次评估时,区卫生局将服务可及性和操作规范性各项指标均做了细致评估,真实、全面、客观地反映了服务质量。
五、制定措施,全面改进
1、加强领导和督查,明确职责,区卫生局卫生服务质量评估领导小组加强了对各中心卫生院的卫生服务质量评估的督查,逐级明确责任,落实到人。
2、通过培训,加强院长的责任意识和质量管理意识,提高院长的管理水平。
3、树立全民质量意识,加强服务质量考评,让职工主动参与,提高卫生院整体服务水平。
六、下一步工作计划及建议
1、将卫生服务质量外部评估工作延伸到万州区所有中心卫生院。
2、加强对乡镇卫生院整改情况进行督查,指导整改措施的落实。
3、外部评估指标中的“质量评价与改进”,自评结果与外部评估结果之间的差异不能客观反映质量评价与改进,只能反映自评与外部评估之间统计指标掌握是否一致,建议将该项指标从“质量评价与改进”提出,作为一项独立指标考核。
二O**年十月三十日
篇5:家居装修完全手册-卫生间设计家居装修完全手册-卫生间设计
卫生间设计
卫生间的设计原则
(1) 卫生间设计应综合考虑盥洗、卫生间、厕所三种功能的使用。
(2) 卫生间的装饰设计不应影响卫生间的采光、通风效果,电线和电器设备的选用和设置应符合电器安全规程的规定。
(3) 地面应采用防水、耐脏、防滑的地砖、花岗岩等材料。
(4) 墙面定采用光洁素雅的瓷砖、顶棚宜用塑料板材、玻璃和半透明板材等吊板,亦可用防水涂料装饰。
(5) 卫生间的浴具应有冷热水龙头。浴缸或淋浴宜用活动隔断分隔。
(6) 卫生间的地坪应向排水口倾斜。
(7) 卫生洁具的选用应与整体布置协调。
卫生间设计要点简述
地面:要注意防水、防滑
顶部:防潮、遮掩最重要
洁具:追求合理、合适
电路:安全第一
采光:明亮即可
绿化:增添生气
卫生间形式与空间尺度
卫生间的设计包括各种装饰材料的选择、颜色的搭配、空间的配置等。
色彩:卫生间的色彩选择具有清洁感的冷色调,并与同色调的搭配,低彩度、高明度的色彩为佳。
空间:在卫生间的一面墙上装一面较大的镜子,可使视觉变宽,而且便于梳妆打扮。门口的缝隙应由平常的下方通风改为上方通风,这样可避免大量冷风吹到身上。在卫生间门后较高处安上一个木制小柜,放一些平时不用又可随用随取的东西,这样可以解决卫生间的壁柜不够用的矛盾。
高度:淋浴器的高度在205-210厘米之间,盥洗盆高度(上沿口)在70-74厘米之间为宜,站立空间宽度不得少于50厘米。卫生间壁镜底部不得低于90厘米,顶部不能超过200厘米。 洗衣机的放置空间宽度不能少于35厘米。
卫生间装修建议
卫生间的设计基本上以方便、安全、易于清洗及美观得体为主。由于的水气很重,内部装璜用料必须以防水物料为主。
在地板方面,以天然石料做成地砖,既防水又耐用。大型瓷砖清洗方便,容易保持干爽;而塑料地板的实用价值甚高,加上饰钉后,其防滑作用更显着。
浴缸是卫生间内的主角,其形状、颜色、大小都是在选购时要考虑的问题。 卫生间窗户的采光功用并不重要,其重点在于通风透气。 镜子是化妆打扮的必需品,在卫生间中自然相当重要。 卫生间的照明,一般以柔和的亮度就足够了。 卫生间内温度高,放置盆栽十分适合。湿气能滋润植物,使之生长茂盛,增添卫生间生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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